“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 春城首席技师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2-09-23 新闻来源:滇籍人才服务平台客服热线
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 春城首席技师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昆办发〔2018〕2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春城首席技师是指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技能水平拔尖、实践经验丰富、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技授艺等方面业绩突出、在本行业领域创新创造能力强、影响带动作用大、业内认可度高,经选拔认定的“昆明市名匠”和“昆明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 春城首席技师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门类齐全、技能超群、梯次衔接、布局合理的选拔要求,重点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
第四条 春城首席技师每年选拔1次,培养期为5年。计划用5-10年左右时间,重点支持100名左右。
第五条 春城首席技师专向评选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六条 春城首席技师选拔范围是在昆明市纳税的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或在行业(领域)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民间民俗工艺人才。
第七条 春城首席技师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严谨务实学风和工匠精神;
2.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昆明市纳税的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在生产一线全职工作不少于五年;
3.被授予“昆明市名匠”和“昆明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荣誉称号;
4.发扬团队精神,传技授艺,所带徒弟成为企业技能骨干;
5.未入选云南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人员。
(二)业绩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担当意识和创新能力,个人职业技能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在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消化、使用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难题、解决安全隐患,提升产品质量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在编制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有突出贡献,且获得获得国家专利证书、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项;
2.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行业技术能手、云南省“兴滇人才奖”、云南省技能大奖、云南省技术能手、云南省劳动模范、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昆明市劳动模范、昆明市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之一;
3.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优胜奖以上,或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分别获得前十名,或在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在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选手;
4.在传统民族民间技艺方面有公认的绝技绝活;
5.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业绩突出,所带徒弟曾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前十名、省级(全国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市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第一名。
第三章 方法程序
第八条 春城首席技师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各昆明市名匠工作室设立单位和昆明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所在单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单位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第九条 春城首席技师选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申报。按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发申报工作通知,明确申报时间和工作要求。
(二)逐级推荐。各相关单位受理申报后,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初步评审,形成推荐人选,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时需报送以下材料:
1.《春城首席技师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盖章;
2.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证书、主要技术成果、专利、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4.春城首席技师申报承诺书;
5.春城首席技师服务协议;
6.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统一使用A4纸胶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对候选单位及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要件进行审查。凡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评审遴选。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充分查阅申报材料、讨论和记名投票表决后,产生春城首席技师建议人选名单。
(五)考察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建议人选名单在相关网站及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后,进行实地查验。
(六)请示认定。经公示无异议且实地查验属实,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审定,审定通过后报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认定。
第四章 政策支持
第十条 入选春城首席技师培养期为5年,培养期内给予50万元专项培养经费,分5年平均拨付,用人单位原则上不低于1:1配套。春城首席技师有权使用专项培养经费,主要用于人才培养、教学研修、交流学习、成果转化等。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特殊生活补贴。
第十一条 春城首席技师被纳入昆明市高技能人才库,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 春城首席技师优先遴选纳入市委联系专家。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春城首席技师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春城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每年年中和年底,从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技术创新、传技带徒等方面对春城首席技师进行两次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享受春城首席技师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春城首席技师在昆明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5年退出的,扶持经费全额收回,退回市财政。用人单位及春城首席技师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经费,确保合理合规合法。
第十五条 同一人才获得重复支持的,支持经费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办理。
第十六条 春城首席技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报请昆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批准后,发布公告取消其资格,停止相应待遇,涉及违法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工作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履行合同,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培养计划目标未完成的;
(二)采取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扶持资金和荣誉的;
(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四)其他原因不宜再作为春城首席技师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